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宣钢西厂区地块;
占地面积:48.9360万m2(约合734.04亩);
地理位置: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京包线和柳川河东路以南,中心地理坐标为115°1′53.78″,北纬40°35′50.70″;
土地使用权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至2021年3月,地块内全部生产设备、大部分建构筑物及地基均已拆除,仅余留加气混凝土预制件厂、钢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南部)、鑫鹏冶金材料厂的办公生活区、加气混凝土预制件厂锅炉房烟囱和烧结厂烟囱、宁德炉料厂未拆除,西渣场地表遗留少量渣土,原荷花池区域清理完毕。由于建构筑物及地基的拆除、西渣场的清理,导致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存在基坑和大量建筑垃圾,1#、2#烧结机和3#、4#烧结机所在区域存在轻微的扰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工业废水渗坑、水塘;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
未来规划:本次调查地块为地块,暂无未来规划;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河北高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为:
两期调查土壤共检出超标污染物10种,包括重金属(砷、铅、钒、锰),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完成土壤点位300个,采集土壤样品958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钒、VOCs(63项)、SVOCs(65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二噁英检测项目分析,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污染物65种,包括无机物2种(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8种(铜、铅、镉、砷、汞、镍、钒、锰)、挥发性有机物16种、半挥发性有机物37种、石油烃(C10-C40)、二噁英,其中重金属砷、铅、钒、锰、石油烃(C10-C40)、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根据导则推荐模型推导出的筛选值,铅、钒、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初步调查所有超标因子均已兜底,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2)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硒、钠检出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余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以及根据导则推荐的模型推导出的风险筛选值。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硒、钠检测结果超标与区域原生环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人类活动、地块历史生产活动有关,且该地区潜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
三、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宣钢西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期共布设408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分析土壤样品1313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钒、锰、VOCs(63项)、SVOCs(65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二噁英。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调查地块存在一定的污染,从污染的空间分布情况来看,污染区域主要位于1#、2#烧结机生产区(超标深度为0-2.0m)、3#、4#烧结机生产区(超标深度为0-4.0m)、烧结辅助设施区原料堆场和精粉料堆(超标深度为0-2.0m)、西炼钢区-钢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南部)/烧结辅料区、集企二建(超标深度为0-4.0m)、西渣场(超标深度为0-2.0m)、其他区域-宁德炉料厂、凉水池/煤场(超标深度为0-2.0m),主要的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砷(超标深度为0-2.0m)、铅(超标深度为0-2.0m)、钒(超标深度为0-4.0m)、锰(超标深度为0-2.0m)、苯并(a)蒽(超标深度为0-2.0m)、苯并(b)荧蒽(超标深度为0-2.0m)、苯并(a)芘(超标深度为0-4.0m)、茚并(1,2,3-cd)芘(超标深度为0-2.0m)、二苯并(a,h)蒽(超标深度为0-2.0m)、石油烃(C10-C40)(超标深度为0-2.0m)。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硒、钠检出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余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以及根据导则推荐的模型推导出的风险筛选值。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硒、钠检测结果超标与区域原生环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地块历史生产活动有关,
超标因子均不属于调查地块特征污染因子,不属于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人体健康风险指标,属于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调查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中有检出的人体健康风险有毒有害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且该地区潜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
四、污染地块风险评估
根据两期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需开展风险评估,地下水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 土壤中超过筛选值的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钒、锰、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保守起见,将各层次污染物最大值作为关注污染物浓度值进行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1)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导则规定,对存在健康风险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总致癌风险超过10-6或危害指数超过1的污染因子,不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需要进行风险管控和地块土壤修复,本地块土壤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内表层(0-4.0m)土壤中有10种物质存在健康风险,分别为砷、铅、钒、锰、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需要计算修复目标值并开展下一步的修复或管控工作。 本次风险评估以敏感类居住用地进行评估,故采用IEUBK模型进行铅的风险分析计算。经计算,本地块作为居住用地情况下儿童血铅浓度大于10μg/dL的分布为24.755%>5%。因此,该地块铅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
(2)地块污染物修复目标值 基于地块的土壤、气候、水文地质参数和土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计算了地块土壤污染关注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物砷修复目标值为20mg/kg、铅修复目标值400mg/kg、钒修复目标值165mg/kg、锰修复目标值2570mg/kg、苯并(a)蒽修复目标值5.5mg/kg、苯并[b]荧蒽修复目标值5.5mg/kg、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0.55mg/kg、茚并(1,2,3-cd)芘修复目标值为5.5mg/kg、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为0.55mg/kg、石油烃(C10-C40)修复目标值为826mg/kg。
(3)地块土壤修复/风险管控范围 经统计,除西渣场以外的所有区域第一层(0-2.0m)污染面积为23062.596m2,修复方量为46125.192m3;除西渣场以外的所有区域第二层(2.0-4.0m)污染面积为5850.736m2,修复方量为11701.472m3;西渣场第一层(0-2.0m)污染面积为3960.910m2,修复方量为7921.820m3;地块总体修复面积为32874.24m2,地块总体修复方量为65748.484m3。